为切实搞好2006年至2007年农村沼气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农业局与各乡(镇)协调配合,使有限的项目资金充分发挥综合效益,结合通江县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债和省级项目扶持我县农民建设沼气为契机,坚持区域化布局、高起点建设的原则,发展一批“一池三改”、“三沼”综合利用的精品点、示范村,通过其示范带动,提高农民投身沼气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二00七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目标为新建13000口,配套改厨、改厕、改圈13000户。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周期为2007年1月至12月。
四、兑现标准
(一)补助政策:2007年(包括2006年度国债)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主要有三种投资渠道:一是国债项目,每户补助1000元;二是省扶贫重点村项目,每户补助1000元;三是省财政项目,每户补助1000元。上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农业部、县统一采购的沼气灶具及配件、支付技术员工资和现金补贴项目户等三方面。
(二)结算方式:以户为单位扣除部、县招标统配的灶具、管线款和技工工资后,结余部分通过乡镇以现金方式直接补助给项目户。其中:①沼气灶具及配件1套(国债项目由农业部组织采购,省级项目由县采购中心采购),国债项目器材一套价值230元左右(指单灶一套,管线20米以内等),省级项目器材以县采购中心招标价格为准。②技工费300元,用于持证技工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线安装及管护知识传授等工作。③余额补助,用于现金补贴项目户购买水泥、页岩砖、河砂等。
(三)建设内容:1、沼气池。容积为8立方米左右,推广常规水压型,并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2、改圈。圈舍要与沼气池相连,粪便自流入池,地面硬化。3、改厕。厕所与沼气池相连,相对独立,厕所内安装蹲便器。4、改厨。厨房内的器材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厨房内炉灶、厨柜、水池等布局合理,灶台砖垒,台面贴瓷砖,地面硬化。
五、物资管理
项目建设所需的主要物资由县农能办按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统一配送到各乡镇所在地,由乡镇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并按项目配套标准发放到各项目户,同时登记造册物资发放清单报县农能办备案,不得超发、多领项目物资。项目户超标材料的价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不得超标、搭车乱收费。项目户自购沼气配套产品的,由各乡镇收集汇总后以现金方式到农能办办理有关手续和领取相关物资,各乡镇不得在项目户兑现资金中扣减。
六、建设管理
(一)队伍管理。以项目乡镇为单位组建专业施工队。(1)各地施工队长须经当地乡(镇)和县农能办共同商定与农能办签订正式的管理合同,接受项目乡(镇)和县农能办的领导与监督。(2)施工队长首先从本项目乡镇持证(中级沼气生产工以上)技工中推荐和选配,项目乡镇没有持证人员的由农能办从毗邻的乡镇举荐技工人员,与乡镇商定,原则上本乡镇的持证技工负责本乡镇的项目建设;未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擅自参与从事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否则所建沼气池不予验收和补助。(3)施工队长及所属技工人员负责其建池质量、“三改”设计或与农户协商实施“三改”,建设质量实行“三包”(即包建池质量、包产气使用、包返工赔偿),对建设施工安全负全责。
(二)施工安排。农户建设前须先提出书面申请,以村为单位到乡镇申报备案。在乡镇的统一组织下,施工队先与项目户签订《质量保证书》和《安全施工责任书》后方可进场施工; 每个施工队的技工人数须满足本地项目户的需求,并配备有振动棒、电锤等必要的施工设备。各乡镇要抽派2—3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抓沼气项目建设,督促各项目村选配1名以上技工参与当地沼气建设,为后期管理服务。
(三)技术培训。(1)各项目乡镇负责向农能办推荐当地技工参与培训学习,农能办根据项目规模和技工数量在当地乡镇的组织下,采取理论授课和实地技能操作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就地进行培训,并适时聘请省上专家来我县集中培训与鉴定,让技术骨干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满足沼气建设发展的需要。对在建设期间不服从安排、影响沼气建设工作的技工人员,经乡镇与县农能办查证属实者,吊销其上岗资格证,三年内不得在本县参加与农村能源工作有关的活动。(2)县农业局及农能办在当地乡镇的配合下,对完成项目任务村,在验收的同时对沼气户开展日常管护知识的培训,发放沼气方面的技术资料和手册,延长沼气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基本达到每个项目乡镇每年不得少于一期培训。
七、资金管理。
(一)现金兑付管理。根据农村沼气项目管理规定,各乡镇落实专人、设立专户、专账管理。在乡镇的统一组织下,首先由项目户本人填写《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档案卡片》和《农村户用沼气项目资金结算单》等有关软件资料,经施工队长、村负责人(或乡镇管理员)、乡镇负责人、农业局片区管理员确认后,由乡镇专人将非经营性收据、银行账户及项目软件资料等一并报农能办审核,并经农业局领导同意后,按建设进度将项目户的兑现金划拨到各乡镇财政专户,各乡镇在收到转账资金十日内将其支付给项目户;禁止将项目户兑现资金与其他项目资金、机关事业经费等混在一起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挤占、截留、挪用该项目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项目户。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情况发生,做到“三不准”(不准代签、不准由村社干部统领代发、不准搭车扣款)。在项目结束后将接受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和县农业局验收组的专项验收和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审计。
(二)技工费管理。在乡镇专人和农能办片区管理员初核建设数量后,先由施工队长造工资花名册,并经技工本人签字,再经乡镇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县农能办统一审核,并经农业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克扣技工工资。在支付技工工资的同时,农能办设立专户专账,预留技工工资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农能办如数支付给各施工队。若出现质量问题,由该施工队负责维修,直至正常产气;无法维修的,由施工队自身投资重建;不重建的,从本队质量保证金和技工工资中扣除相应部分,并派其它施工队重建。
八、项目管理
(一)组织管理 。县委、县政府决定,农村沼气建设实行乡镇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本乡镇沼气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实施规划、质量监督、进度上报、安全生产、资金兑付等工作;县农能办是项目业主,委托各乡镇履行建设管理职责,负责技术指导与培训、资金划拨、督促检查、项目验收、物资配送等工作。
(二)公示管理。在项目实施前,所有项目乡镇要按照农能办统一印制的公示书在各项目村的公布栏内将建设任务、建设农户、资金补助、物资分配、物资价格等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全面完成任务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将项目户名单、资金补助、物资分配、完成时间等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15天,接受群众监督,并拍成两张5寸照片报农能办存档备查。
(三)档案管理。乡镇落实专人负责本地沼气项目软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实行一户一卡制。项目户全面完成“一池三改”后,由项目农户、村级领导和技术员、技工队长共同填写好该户档案卡片,以便对每个项目户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档案卡一式2份,分别由项目户和县农能办各存1份。
(四)标志管理。项目户沼气池建好后,同步在沼气池出料口盖板上统一刻上编号(农能办统一编制)、建设时间等永久性标志,编号、建设时间要与建设档案的编号和建设时间一致,以便核查验收和建后的跟踪服务。
(五)进度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分村实行半月上报制,每月15日和30日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书面传真至县农能办[7224067],农能办审核汇总后向中央、省、市主管部门报告。农能办每月将在《通江农村能源动态》上通报各乡镇村的进度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
九、验收办法
项目实施结束后,由乡镇分村逐户编号登记,造册建卡,经自查合格后,书面申请县农业局组织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照《2006年农村沼气项目技术标准》(包括“三改”到位情况)进行初验,初验不合格者不予兑现补助。全部初验合格,报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县农业局将协调县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后,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最终迎接农业部和省厅的验收。验收准备的资料:1、项目户档案卡片; 2、施工安全责任书;3、质量保证书;4、项目户资金结算单;5、项目村完成情况汇总表;6、项目乡镇初验申请。
十、监督与检查
为确保沼气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按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县目督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将采取普查、抽查、重点跟踪等手段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乡镇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县农业局(电话:7210873)和县农能办(电话:7224067)设立举报电话,对每个项目户都要进行核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不规范、乱收费等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沼气项目建设的相关内容作为年终考核与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十一、物业管理
项目建成后,为解决项目户的后顾之忧,县上已组建农村沼气协会,各项目乡镇应在县沼气协会的指导下 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为依托逐步成立分会,进行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确保沼气池长期发挥效益(具体办法以县农村沼气协会的规定为准)。
十二、奖惩措施
凡发现项目乡镇不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完不成建设任务,经查证有严重问题的,一律停止拨款,追缴已拨款项,并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中停止安排相关投资,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当事人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对项目组织管理严密、技术指导得力、工程质量优秀、项目效益明显的乡镇或个人,经县农业局和相关部门考核、评议后,报请县委县政府表彰和奖励,并根据任务量和完成情况从县政府配套到位的工作经费中给予30%的公务经费。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相关资料:
通江县农村沼气项目验收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