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事一议政策宣传
1、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义: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取消“两工”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客观需要,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有利于完善农业投入机制,有利于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对于调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2、筹资筹劳的范围:农村道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公益事业建设。
3、筹资筹劳的对象:筹资的对象为农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农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
4、筹资筹劳的程序: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提出方案。对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一事一议”所作决定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到会人员80%以上签名或盖章通过。筹资筹劳方案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5、筹资筹劳的管理:对经审批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乡镇人民政府要填发省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分发到农户,并张榜公布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同时向出资人或者出劳人开具筹资筹劳专用收据。若不发监督卡和使用专用收据,农民有权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