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06年新农村建设重点村联系领导和帮扶单位的通知
发布者:马勇 发布时间:2007年1月9日 作者: 来源: |
通委办〔2006〕95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党委、管理处,县级各部门:
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06年新农村建设重点村联系领导和帮扶单位进行调整,在调整中遵照了《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和县级部门帮扶乡镇的通知》(通委〔2006〕105号)精神,保持了联系、帮扶工作对象的相对稳定。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抓好联系和帮扶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附件(点击下载): 通江县2006年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及联系领导和帮扶单位.doc
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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