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产品运输许可”项目办事指南
发布者:马勇 发布时间:2007年9月18日 作者: 来源: |
一、行政许可项目:野生动物产品运输许可
二、行政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二十九条
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通江县林业局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发证
五、申请条件:合法资质(符合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许可条件)
六、申请材料:经营许可证
七、承诺时间:即办
八、收费标准:5.00元/证(川价非字[1993]56号)
九、服务电话7230133 7235633转8018
十、投诉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督查办公室,投诉电话:0827—723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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