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省政府要求: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新机制,重点治理突出问题。
1、完善《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制度,在监督卡上登载农民的权益、义务和公示项目。内容包括:农民应承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数额;涉及多数农民和农民最关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农民应当享受的各项补贴、补助。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应当上卡的项目必须上卡,把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作为政务公开和农民维权的有效手段。
2、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财务和农村审计等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帐务和村社财务审计、村社干部离任审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结果。
3、继续坚持涉农收费项目“备案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住乱收费。每年1月31日前各涉农收费单位要将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报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要会同成员单位审查备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农民负担监管办。
4、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工作,配备农民负担监督员参与监测工作。加强和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年中和年底分别组织一次行政区域内农民负担检查监督。半年检查重点掌握当年农民负担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年底检查重点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当年减负工作情况,要按中央要求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检查采取综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5、强化农民负担信访管理,畅通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截留平调挪用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以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
6、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承包、殡葬、畜禽防疫、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今年尤其要重点抓农民反映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问题的专项治理。对农民负担重、整改不力、农民反映强烈的重点县(市、区)要进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