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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土地整理近期实施规划(2005—2010)

 发布者:马勇  发布时间:2007年9月18日 作者:  来源:通江县国土资源梮

    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通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实现保护耕地的目标,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土地整理的方针、政策,科学、合理、有序的搞好我县土地整理工作,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近期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230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对近期拟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按照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重点突出的原则进行规划,制定《通江县土地整理近期实施规划》(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科学地提出我县土地整理的方向、目标,为今后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因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搞好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总体要求,依据《总体规划》,明确我县土地整理目标、任务和基本方针,确定重点区域,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编制《规划》时坚持以提高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土地整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内涵挖潜,突出土地整理和复垦,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坚持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规划期至2010年。

    一、我县土地整理的基本状况

    1、基本状况

    土地整理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国家加强了土地整理的宏观调控,制定并实施了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折抵等配套政策,并逐步建立了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土地整理的投入机制,探索推进了土地整理产业化。

    目前,我县有组织的土地整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只申报成功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两个但尚未正式实施,其中铁佛镇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广纳镇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其他类型的土地整理项目尚未开展,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理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加之国家目前缺少土地整理专项法规,规范化管理还不够到位;资金投入不足,促进土地整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全县土地整理的社会化产业化有待进一步推进。

    2、土地整理潜力

    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我县耕地总面积达87.4万亩,田土坎系数全县平均为36%左右。由于我县现有农田中普遍存在着田块分割细碎、田坎过多、道路沟渠不整、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零星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多的现象;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率低,农村居民点布局零散。这种土地利用状况难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经初步测算,通过合理规划,整治道路沟渠,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充分利用零星土地,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约14.7万亩。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施迁村并点、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可以增加有效耕地约0.5万亩。

    3、推进土地整理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今后5年,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整理工作,提出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复垦,明确了土地整理的方向和基本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对转变土地整理的观念和方式,走内涵挖潜、集约利用的道路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求,为土地整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依法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等专项资金,为全面实施土地整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各地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丰富经验,对整体推动我县土地整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指导作用。

    不利因素:人口持续增长,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增加,补充耕地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土地粗放利用的观念在短期内还难以完全扭转,引导土地整理向内涵挖潜、集约利用转变还需要做出艰苦的努力;易整理的土地逐步减少,补充耕地的成本提高,难度逐步加大;优质耕地集中地区占用耕地量大,后备资源集中地区水、热条件差,补充优质耕地、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任务更加繁重。此外,由于通江属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是典型的农业生产大县,经济发展较落后,财政收入少,无论是财政还是群众都无力承担土地整理费用,资金问题成为影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正常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国家在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上要多向贫困地区倾斜。

    二、土地整理近期实施规划的原则与依据

    1、规划的原则

    土地整理规划原则是:项目规划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因地制宜,进行全方位的规划,达到提高土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水平的目的。在对项目进行规划时应具体遵循如下原则:

    (1)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2)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3)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稳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4)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经济发展需要及社会需求相结合;

    (5)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6)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7)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规划的依据

    (1)通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2)通江县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通江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

    (4)国家有关土地整理的政策

    三、土地整理近期实施规划的目标与基本方针

    1、规划的目标

    依据《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适应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按照占补平衡的基本原则,在充分考虑补充耕地的资源潜力、投入和区域协调的前提下,通过大力推进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和农业结构调整损失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得到有效增加,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实施土地整理的项目区要建成基础设施完备,整体功能较强的生态农业区,实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地平坦、涝能排、旱能灌,建成田、水、路、林、村配套和防洪防旱、高产稳产的农田,保护和改善项目区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有效地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可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收入,为全县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以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具体有以下几点:

    (1)提高耕地质量,增强耕地生产能力。结合基本农田建设,通过广泛实施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稳步提高土地质量,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通过大力推广以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为重点的土地整理,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益要有明显提高。

    (3)改善生态环境,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通过土地整理要促进生态环境建设,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经济效益要明提高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2、基本方针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贯彻以下基本方针:

    (1)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始终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土地整理的重要任务,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在不计生态退耕的情况下,基本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 坚持集约挖潜,突出土地整理和复垦。充分挖掘已利用土地和废弃土地的潜力,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和对工矿生产建设中塌陷、挖损、压占废弃土地的复垦,全面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3)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注重耕地质量的提高。正确处理土地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关系,要做好调查评价、论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灌溉条件,在确保不破坏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禁止毁林开荒、陡坡开垦。

    (4)坚持土地整理与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要优先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完善基础设施,以建设促保护;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尤其是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

    四、土地整理近期实施规划重点区域

    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土地整理方向和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将土地整理潜力较大、分布集中的区域,确定为土地整理近期实施规划的重点区域。根据上述原则我县土地整理近期实施重点区域主要安排在通(江)巴(中)、通(江)平(昌)、通(江)达(州)、通(江)铁(溪)、通(江)前(进)、纪红路等几条交通主干线上,此外就是个别土地整理条件较好,纳入全县扶贫重点建设的村,共涉及40个乡(镇)130个行政村,项目区幅员面积775平方公里,总人口20.5万,涉及耕地22.9万亩。

    通过项目的实施,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可实现新增耕地2.89万亩,新增耕地率可达13.2%,同时项目区的土地能达到山、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并按照农业现代化园区的要求,建设成为立体农业、生态农业,在2—3年内使项目区达到高产、稳产的新型生态农业园区,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产业化打下基础,具体区域详见附表。

   五、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的实施,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规划管理,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保障投入,建立完善土地整理的经济运行机制。

    1、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整理重要性的认识

    深入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加强土地整理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整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中重要作用的认识。树立依法、按规划进行土地整理的观念,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

    2、健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整理的规划管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级土地整理规划的指导下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规划设计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整理活动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

    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评审和备案、规划公告、规划审查、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制度。今后的土地整理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为依据,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3、稳定和拓宽投入渠道,探索完善土地整理经济运行机制

    按照谁占用、谁补充的原则,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做到收缴到位,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优先保障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的投入。

    建立多种投资渠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吸引社会更多资金投入土地整理,推进土地整理的产业化。

    4、加强对土地整理的监督和指导

    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要将土地整理纳入土地执法巡查的范围,严格禁止违反规划的土地整理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土地整理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强化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的监管,确保土地整理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

加强土地整理权属管理,按照依法、自愿、公平的原则调整土地权属,防止发生新的土地权属争议。整理前,要明确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整理后,要及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

    5、完善制度,规范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加强和完善土地整理年度计划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土地整理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整理项目计划挂钩制度。严格按照规划编报项目计划,积极申报国家、省、市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该类项目原则上只能安排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内。整理新增耕地要依法实行承包经营并纳入基本农田进行保护。

    完善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今后在我县实施的政府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全面实行项目招投标制,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形成土地整理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安排资金,按效益考核验收的项目管理规范体系。

    6、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土地整理的整体水平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整理的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开展土地整理领域的基础研究,完善土地整理标准体系;加快土地整理规划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管理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加强土地整理实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增加土地整理的科技含量。

    今后要广泛开展向兄弟县、市学习与合作,学习借鉴外地土地整理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同时还要健全专门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土地整理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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