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水利局

 发布者:马勇  发布时间:2007年9月18日 作者:  来源:通江县水利局

  一、主要职能职责

按照一九九八年机构改革,通编发[1998]77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通江县水利电力局的主要职能职责》的规定,我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县水利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全县河道、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综合开发,监测和调查评价;对水资源的保护实施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城市供水规划,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调度,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节约用水工作。主管全县河道、水库的水域及其堤坝、岸线;负责河道的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

(四)、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督江河、重点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向河道、水库等水域、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

(五)、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综合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乡镇间的重大水事纠纷,查处重大的水事违法案件。

(六)、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水土保持、防汛、水产、地方电力等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审计;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产及多种经营等水利经济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县级和指导乡镇水利、水产、防汛和水利行业地方电力等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初审并转报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小(一)型及以下水利基本建设并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城市防洪工作。

(八)、负责全县地方电力建设中、长期规划,“小水电以电代燃料”项目的建设实施;装机50MW的小型水电站的勘测设计;35KV以下电力输变电建设项目设计;

(九)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和城市水利工作。组织指导

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乡镇供水工作和城市供水工作。

(十)、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

(十一)、负责县水产工作。拟定实施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对全县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实行宏观管理;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水产资源和水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指导渔船、渔港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全县河道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全县河道、水库(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

(十三)、承担县政府水土保持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四)、负责水利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的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承办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事务。

(十五)、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行业科技教育和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县管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十七)、、组织全县水利工程管理;指导全县水利、水土保持、水产渔业、堤防、供水、地方电力等工程的管理;负责小(一)型以下水利工程的管理。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队伍建设

(一)职工队伍:全县水利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66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管理人员23人(公务员17人,工勤6人),事业单位职工99人,企业正式职工32人。乡镇水利服务人员112人(由乡镇直接管理,水利局负责行业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二)专业技术队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6人(其中:水利1人,电力4人,水产1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中级职称的61人(其中水利27人,电力5人,水保4人,水产11人,经济6人,农艺3人,档馆5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3%。专业技术结构包括工程、农艺、经济、会计、档案等6个系列和水工、水保、水产、电力、文秘等10个专业。

(三)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机构有一室四股,即:办公室、人事劳动科教股、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股、水利股、电力股。

(四)所属事业单位:县水利局下属10个独立事业单位,县二郎庙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水产渔政局、农田水利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地方电力管理办公室、抗旱服务队、水政监察大队、水电技术推广站、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防洪办公室。

(五)局属企业:有乡镇供水总站、水利开发公司二个企业。

通江县水产渔政局

  一、简介

  通江县水产渔政局成立于2004年,前身为通江县水产工作站和通江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局现有职工30名,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13名,主要担负着全县渔业技术指导、渔政管理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局现有办公楼一幢,面积150平方米。局属科研实验基地共两处,其中苗种繁育场1处(赤江鱼种场),面积4亩,是全县鱼苗鱼种培育和供应的主要基地,培育品种有草鱼、白鲢、花鲢、鲤鱼、鲫鱼、大口鲶等,主要品种为草鱼,年生产各类水花鱼苗5000万尾、鱼种800万尾;名特优养殖场1处(园池河特种养殖场),面积2亩,主要养殖大口鲶、鲟鱼、鲈鱼、团鱼等名优品种,年生产各类成鱼8吨。

  通讯地址: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新建街53号

  联系电话:(0827)3100310

 

  二、基本职责

  通江县水产渔政局、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为全额拨款的行政执法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渔业技术推广站、渔政监督管理站等部门,下设事业单位县水产良种场。

通江县水产渔政局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苗种生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水产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规划;负责水产渔政管理和乡镇水产渔业技术指导;负责水产苗种培育、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负责水产品的加工、保鲜和储运技术推广;负责全县水产渔政执法检查、渔事纠纷仲裁、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和水生动植物病虫害防治;负责渔用饲料、渔用药品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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