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年9月18日 作者: 来源:通江县国土资源局 |
一、 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全县国土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县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3、组织基本农田划定,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4、负责土地储备,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交易等,对国有土地作价入股的股权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建制镇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 5、负责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受理使用土地申请,办理土地征用、划拨; 6、调处土地权属和矿权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7、组织实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探矿权的监督管理和采矿权的受理审核上报工作;配合省、市国土资源厅、局做好矿产储量审批、认定、登记管理工作; 8、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地质遗迹保护; 9、负责国土资源管理中各项规费的征收工作; 10、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人、财、物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单位内设5个股室,下设土地储备中心、执法监察大队、地籍地价事务所、土地开发整理事务中心和13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站。 (一)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参加局务会议、局办公会议;参与局机关重大事项研究,为局领导当好参谋,为重要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体现办公室政务纽带作用和信息中枢作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向局领导报告系统内有关重大事项并组织协调、处理;协调好土地储备中心和局内各股室工作,保障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发挥好办公室的窗口作用,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公文审核、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督办、档案、保密、保卫、局机关文印等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编制上报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年度经费预算;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规费征收;负责系统内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负责国土资源的综合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干部、人事、教育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人事、工资等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国土资管理的地方性行政规章和办法;负责土地违法案件立案的审核及报批工作;组织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执行和遵守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巡回检查;依法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有关行政复议事项和法院应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回复工作;组织本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系统内违纪、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业务联系执法监察大队。 (三)耕地保护利用股 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承办需县政府批的上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查、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本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管理;负责本县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负责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工作;依法规范土地市场和地产交易行为;代表本级政府对国有土地作价入股的股权进行管理;管理农村集体非农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业务联系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作。 (四)地籍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开展土地资源状况评价、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地籍测量、勘测定界工作及其检查验收和审核认定工作。 (五)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局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认定、登记、统计及资料的汇交工作;参与审核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负责辖区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组织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申报和实施。 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管理权限负责采矿权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登记的审核;协助调处矿业权纠纷,保护合法矿业权;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探矿权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和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景观、地质遗迹;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动态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六)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1、主要职责 县土地储备中心在县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履行辖区内的土地统一征用、收购、收回、置换、储备及土地储备前期整理、开发利用和供应中具体事务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①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市场需求,拟定土地储备、前期开发、供应计划。 ② 执行土地储备计划,进行土地储备项目可行性论证,拟定并组织实施经批准后的具体项目事务。 ③ 承担土地征用、收购、收回、置换、储备及前期整理、开发利用和计划、出让等具体事务。 ④ 负责土地交易,管理土地交易市场。 ⑤ 负责土地收购协议洽谈、费用测算。 ⑥ 负责土地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和市场需求预测。 ⑦ 负责管理储备土地,发布储备土地的交易信息。 ⑧ 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
(七)执法监察大队 1、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和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承办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的核实;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行政部门批准的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乡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具体业务;配合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和案件移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的协调处理;完成上级国土资源监察部门和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各乡镇管理所 1、主要职责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站属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规格为股所级。列入推行公务员改革制度范围。 ① 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② 按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③ 配合上级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④ 协助上级做好农用地转用、征用的有关工作。 ⑤ 负责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报批工作。 ⑥ 协助上级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 ⑦ 协助上级做好和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⑧ 协助上级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⑨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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