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制订本预案。
一、 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通江县2006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农办主任、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县教文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电信分公司总经理、县电力公司总经理、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及各乡镇长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并将组成人员名单于6月25日前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指挥部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2)随时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各相关单位通报;
(3)负责与相关抢险救灾机构的联络及协调。
(4)在发生地质灾害后,指挥部成员亲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分队职责
(1)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
(2)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现场情况,受指挥部委托,全权处置现场各种临时情况;
(3)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4)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3、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主持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县人武部部长:负责组织全县民兵抢险救援、营救灾民、转移物资及实施重大抢险救援措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指挥长处理抢险救援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协助指挥长负责抢险救援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局长:负责维护抢险救援秩序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调集武警、公安干警投入到抢险第一线。
县水利局局长:负责灾区水利工程的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解决灾区群众临时生活用水。
县民政局局长:负责全县灾情调查、核实、上报;负责安抚、救济、慰问灾民。
县农办主任:负责全县灾情调查、核实、上报;负责安排灾区群众日常生活。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负责灾区危房鉴定、灾民临时住房搭建及新建住房的规划设计选址工作。
县安监局局长:负责对全县地质灾害安全工作的监察、管理,协调处理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的安全事故。
县财政局局长:负责安排抢险救援应急资金,监督使用防灾治理工程经费。
县交通局局长:负责全县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灾安全,为抢险救援和人员撤离及时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
县农业局局长:负责农村灾区抢险救灾,恢复灾区农业生产。
县教文局局长:负责地质灾害中全县中、小学的安全检查及抢险救援工作。
县卫生局局长:负责灾区抢险、救死扶伤及灾后防病、治病、疫情控制工作。
县林业局局长:负责灾区抢险救援及抢险物资(木材)的组织工作。
县气象局局长:负责汛期天气预测预报,准确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天气和气象信息。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负责汛期内汛情、雨情、灾情及抢险救援工作的新闻发布、报道。
县电信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灾区通讯设施的及时抢修,确保抢险救援指令的通讯畅通。
县电力公司总经理:负责全县电力工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渡汛,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用电正常。
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预警工作,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调查、处理和上报。
各乡镇长:负责辖区抢险救援的具体工作及对外联络工作。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诺江镇东城水井巷滑坡 诺江镇城南村苟家湾滑坡
诺水河镇玉皇坝滑坡 诺江镇城西村古井巷滑坡
民胜镇大木树二社冷家湾滑坡 草池乡街道地陷
长坪乡街道地裂、地陷 诺江镇壁山东路48号滑坡
广纳镇麻柳湾滑坡 广纳镇佛驹山村三社滑坡
三、应急预警、灾害报告及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发生时,由地质灾害点所在地村主任、村民小组长、社区主任采用鸣锣、吹哨或高音喇叭发布紧急预警撤离信号,并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片区国土资源服务站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服务站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7221421,7230273),同时要立即组织灾民撤离到安全地点,迅速成立群测群防监测小组,防止造成重大损失。县国土资源局与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灾区开展调查工作,迅速查清灾害的规模、性质及成因,为抢险救援提供科学依据。应急指挥部在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抢险救援的具体措施。
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点村、组要在灾害体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对地质灾害进行24小时动态监测,每2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灾害体的动态变化情况。若发生严重人员伤害,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药品前往灾区救治伤病人员,同时将灾区情况向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在3小时内组织医护人员、药品、救护器材前往灾区救治受灾群众,并将可能发生的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若有疫情发生,应迅速向县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卫生部门紧急报告。当地村、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在地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工作,转移方向为灾害体发生点两侧的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附件:抢险救援队伍及物资安排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