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始建于1973年5月,前身是四川省通江县革命委员会推广沼气领导小组办公室;1979年6月改为通江县革命委员会沼气办公室,归属县科委管理;1980年12月变更为通江县人民政府沼气办公室;1987年12月更名为通江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归口通江县建设委员会领导;2004年5月成建制划归通江县农业局管理,并成立了党支部和工会小组。从业人员由成立之初的2人发展到现在的14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5人、初级职称的9人。主要职能是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沼气和太阳能利用技术及农村常规能源技术的研究推广与管理工作。
30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贯彻国务院制定的“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重”的农村能源发展方针,紧密围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这个中心,坚持科技兴能,合理开发农村能源资源,把农村能源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及小城镇积极结合起来,取得了不斐的成绩。并在1990年被评为“全省微水电建设先进集体”、1993年被国家计委、农业部授予“全国改灶节煤先进单位”、特别是在2003年实施农村沼气项目以来,通过试点示范,先后建成了尖包岭、铜钵山等为代表的10多个沼气建设示范点,沼气池由1973年的120多口发展到现在的1.6万多口,入户率已达到适宜建池农户的16%以上。
法 人: 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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