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通江农业信息网>>畜牧兽医>>技术推广>>


动物防疫、检疫有关知识问答

 发布者:马勇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8日 作者:  来源:通江县畜牧食品局

动物防疫、检疫有关知识问答

一、什么叫动物防疫?

答: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狭义的动物防疫,是为了预防某种动物疫病,对所饲养的动物进行针对性的接种疫苗后,产生一种明显针对该种疫病的免疫力,就是通过打预防针而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

二、什么是动物疫病?

答:是指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三、什么叫预防接种?

答:为了防患于未然,在经常发生某种传染病的地区或有发生该传染病潜在可能的地区,有计划地给健康动物进行免疫接种,称为预防接种。

四、现阶段动物预防接种使用的是什么疫苗?

答:猪:目前主要使用口蹄疫苗、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三联苗、猪链球菌苗等;牛:口蹄疫苗、牛出败菌苗、无毒炭疽芽胞苗、气肿疽菌苗;羊:口蹄疫、羊痘、羊传胸、羊快疫等疫菌苗;禽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马立克氏、雏白痢等疫菌苗;犬有狂犬疫苗。国家还针对不同动物、不同疫病的发生有针对性的生产新疫菌苗。

五、什么时间打预防针最适合?

答:最早国家推广春、秋二季普打预防针。随气候变化,疫病发生情况,推广一年四季普打预防针。现在根据最新科技测试如猪瘟预防针在30-60日龄即骟割时打预防针为最佳时节。一是和仔猪在母体内获得了免疫力接轨;二是便于操作;三是免疫密度提高;四是动物获得免疫力最强;五是防止个别农户给猪打了预防针就卖,造成不良后果发生。

六、保窝母畜能否打预防针?

答:目前个别地方有保窝母畜打预防针容易造成流产的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只是母畜怀孕后期打预防针要防止母畜乱窜,造成机械性流产。故打预防针时要小心,防止因抓猪时发生机械性流产。

七、怎样破除饲养户怕打预防针时打死动物的问题?

答:给动物打预防针发生过敏反应死动物,在正常情况下是很少的,但确实有发生的例子,那是因为:1、给动物注射时,个别动物受惊吓产生应激反应而没有及时治疗和休息好就打预防针;2、个别动物注射前,已经感染与本次注射疫苗相关疫病;3、应注射的动物已生病或在疫病潜伏期;4、其它因素引起的。因此,打预防针前,要详细检查,健康的动物才能打预防针。

八、疫菌苗注射免疫期是多少时间?

答:目前使用的疫菌苗多为多联菌,注射后21天产生免疫力,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但鸡新城疫Ⅱ系疫苗有效期限仅有3个月。所以说超过免疫期未出栏的动物等于没有防疫一样,有发生疫病的危险。

九、饲养户对所饲养的动物不接受防疫注射行不行?

答:国家在《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都明显规定了“从事畜禽养殖,应当做好畜禽疫病防治工作,不做或拒绝给所饲养的动物做防疫工作,要承担代作处理费和违法责任”。所以,不打预防针是不行的,还会受到处罚。

十、为什么要对所饲养的动物必需打预防针?

答:主要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传染病的发生必须具备传染源、传染途径和易感动物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在防疫中,切断任何一个环节,传染即告终止。打预防针是将有效的生物制品(疫苗、菌苗、类毒素)作为抗源,引入动物机体,或注入免疫血清,以激发动物机体产生特异性抵抗力,使易感动物转化为不易感动物的一种手段。由于过去通常采用注射法,所以人们习惯上把免疫接种称为打预防针。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免疫接种,是预防和控制动物传染病发生流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在某些传染病如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病的防制措施中,免疫接种更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所以,打预防针是为养殖业保驾护航,可以避免疫病发生,减少死亡损失,使养殖业增收。所以饲养的动物必须要打预防针。

十一、饲养户饲养动物应尽哪些义务?

答:《动物防疫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了动物饲养户有下列义务:1、对所饲养的动物,要及时、积极支持、配合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并及时缴纳预防费和消毒费用;2、所饲养动物发生动物重大疫病,或动物不明原因突然死亡,应及时报告乡镇畜牧兽医站;3、及时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去申报所饲养动物应该搞预防注射了;4、不购买、不饲养该防疫而未防疫的动物,以及该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5、所饲养的动物有免疫档案、有耳标,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保持圈舍干净卫生;6、要屠宰自食动物,提前三天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去报检;7、不解剖、食用、私赠他人死因不明或疫病死亡动物,不接受他人赠送的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对疫病死亡动物要深埋或无害化处理;8、对所饲养的动物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及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防疫条件。

十二、为什么说动物防疫工作是政府行为?

答:《动物防疫法》第七条、十二条都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国家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扑灭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已把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列入公共安全范围。所以国家推行动物疫病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动物防疫工作列为:党委领导,行政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社干部带队进农户,包村乡镇干部做群众工作,兽医人员打针,政府保密度,兽医人员保质量,因不履行职责,出现动物疫情,要追究行政领导的责任和政府负总责的原则。

十三、预防工作不落实对畜牧业生产有什么危害?

答:毛泽东同志早在一九四二年就说过:“牲畜的最大敌人是病多与草缺,不解决这两个问题,发展是不可能的”。

以猪瘟为例,如果不搞猪瘟预防接种,一旦发病,最急性死亡率达100%,急性死亡在80%以上,个别不死的猪转为慢性,成僵猪,只见猪吃食,不见猪长大。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口蹄疫、禽流感、牛炭疽、羊快疫多成急性,发病急,死亡多,损失大,并且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动物防疫法》把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作立法原则。

凡饲养户所饲养的动物,不接受动物防疫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又隐瞒不报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规定要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所以,防疫工作是和养殖户命运相连,息息相关的。

十四、什么是动物检疫?

答:是为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和流行,保护养殖业和人体健康,由法定的机构、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各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

十五、动物检疫工作的特点是什么?

答:①强制性;②须由法定的机构和人员实施;③须按照法定的检疫项目和检疫对象进行检查;④按照法定的检疫标准和方法进行操作;⑤须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检疫结果;⑥须出具法定的检疫证、章及标志。

十六、动物检疫分哪几类?

答:1、动物产地检疫(包括县境内活畜市场、农户出售动物,一句话,就是动物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所实施的检疫);2、动物屠宰检疫:在宰前、宰后及屠宰过程中所实施的检疫。3、动物运输检疫:动物在装车前所实施的检疫;4、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在销售前所实施的检疫;5、动物进出境检疫:由口岸动植检疫机关实施的检疫。

十七、农户出售或屠宰自食动物检疫的项目?

答:1、动物是否来自非疫区;2、临床检查是否健康;3、免疫接种证明是否真实有效;4、免疫耳标有无;5、个别的实验室检验结果是否阴性;6、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凭证。

十八、动物检疫达到什么目的?

答:是早期发现疫病,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把动物疫病控制和消灭在萌芽之中。实践证明,检疫是防止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主要措施之一。

十九、农民到市场去买肉有什么要求?

答:1、要到农贸市场肉品专摊上去买;2、要看经营者有无《动物防疫合格证》;3、肉品有无检疫印章和检疫证;4、肉品是否新鲜。千万莫买送上门的便宜肉、零块肉和死猪肉。

二十、怎样理解《动物防疫法》四十六条关于代作处理的问题?

答:《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1、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2、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3、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

本条规定饲养者接到警告,限期改正,并告之在规定的期限履行防疫义务时,应当立即改正,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清洗消毒。如果饲养者不按规定进行改正的,兽医执法人员依法代作处理。代作处理时饲养者不得拒绝、妨碍、阻挠代作处理作为。如有拒绝、妨碍、阻挠代作处理行为,应作为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论处。代作处理费用包括代作处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不准拒绝给付费用。

 

 

打印』『关闭

                                                                                                                                              网站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XXX网站(非通江农业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来源方(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被转载媒体(原作者)不同意本站转载其作品,可向本站提出,本站将予以删除。

通江农业信息网 版权所有   主办:四川省通江县农业局
电话:0827-7213098 12316 E-Mial:tjxnyxxzx@163.com
技术支持:
北京广域齐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