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气象局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59年1月1日建立通江县气象站,80年3月机构改革,成立通江县气象局,属地方双重领导至今。人员12人。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通江县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通江县区域内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县内气象探测资料的观测、收集、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通江县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运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7、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巴中市气象局和和通江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范围
气象服务中心:负责通江区域内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
防雷检测站:负责对本县雷电灾害的防御和组织管理,范围有: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物资仓储、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电子设备等,以及其他需要防雷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设施。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和管理,炮手政治理论学习、军事技术训练,高炮作业安全等。
气象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对本县的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对本县管辖范围内违反气象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
三、领导班子情况
书记、局长张平,主持全局工作,副局长鲜森林主持业务工作。
办公地点和电话:通江县诺江镇西寺巷5号,电话:7211156